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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针对陆明远的阴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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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华公社,东山屯村委会。
这里比靠山屯村委会要大一些,是老式的三进青砖房。
几十年前兴华屯出过一个大地主,整个呼玛县城,也就是呼玛镇,一小半的土地,都属于他。
这个大地主姓杨,因为组织私人武装,在解放后被枪毙。
这栋房子,就是原来杨家的,现在已经改为村委会,也叫大队部。
在门外,是青石门框,旁边有一对石鼓。
石鼓右侧,有个通知栏 ,贴着一份事件通告。
说起来,也很讽刺。
杨喜东原本是地主家少爷,好吃懒做。在解放后,不得不参加劳动。
偏偏就是他,秋收后开荒,不小心点燃了森林。
森林过火面积27000亩,整个屯子的树木,都烧得差不多。
这下,可真要人命!
东山屯,是一个相对富裕的屯子。
靠近呼玛河,靠水吃水,农忙时种地,农闲时打鱼,日子相当滋润。
再加上,也不知道啥原因。这一带的王八柳,长得特别好,家家户户都会柳编。
这里的柳条编的筐子,特别受欢迎。
陆明远来到这里,就是为了收购柳条筐。
这一趟,确实不愉快。
陆明洲与冯远征,进入村委会时,远远听到里面传来的争吵声。
“陆同志,咱话撂在这里,这筐子,你今天是收也得收,不收也得收!”
陆明远的声音传来:“你们这两个月的柳条筐,全是年份不够的嫩条,已经有不少人民群众反映,这筐不结实,连带我们供销社都要挨批评,这款筐坚决不能收。”
“陆同志,你也知道我们村实际情况。今年一把大火,烧掉了一大片林子。哪里都不烧,偏偏烧掉王八柳长得最好的地方。过两年,王八柳长出来,我们一定会做出更结实筐子。”
“那就过两年再说,总之这批产品不合格,会影响到我们供销社的声誉,我坚决不能收。”
“陆同志,你这是跟我们东山屯过不去。我们东山屯,编柳条筐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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