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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剑救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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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柳雪说:“离我们远点,我怕血腥味。”柳雪是大小姐,饭菜都是下人做好的。自己只管吃就行,这时闻到狼的血腥味便不舒服。

  乔飞雨提着狼,拿着剑离远一点,乔飞雨说:“等一会儿,烤出来的狼肉非常香。看你吃不。”

  “我不喜欢吃野味。”

  “我也是。”郭灵凌从来没有吃过狼肉,也不想吃。今天狼也不是她杀死的,如果她有了武功的话,也只是打退狼群即可。

  乔飞雨切下狼的四肢,拿了三个狼脚拿到火堆旁,架好狼脚,烤着狼脚。乔飞雨问:“灵凌有调料吗?”

  郭灵凌从储物袋中化出调料递给乔飞雨,乔飞雨把调料下到狼脚里。过了二个多小时,三个狼脚已经烤好了。

  乔飞雨从狼脚用剑切下一块肉,用木签穿好,递给郭灵凌,“灵凌,这是给你的。”

  灵凌无动于衷看得不看一眼,说:“我不吃。”

  乔飞雨又把那块肉给了柳雪,“柳雪,你吃不吃。”

  “我更加不吃。”

  “都是大小姐,你们不吃,我吃了。到时别说我不给狼肉给你们吃。”

  乔飞雨拿起狼脚,吃得满嘴是油,连连说道:“好吃,好吃。”

  狼肉的香味传进郭灵凌和柳雪的鼻子里,郭灵凌和柳雪也是一天也没有吃东西,肚子实在饿得慌。

  两人刚开始能忍住,后来实在忍不住,郭灵凌说:“我没有吃过狼肉,试一下味道。”

  “何必装淑女,活受罪了。”乔飞雨用两个木签,切了二块狼肉,串好狼肉,给了郭灵凌和柳雪。

  郭灵凌接过狼肉,吃了一小口,“味道很重。”

  柳雪也吃了一口,“是。”

  不过两人肚子太饿了,便全部吃了下去。

  吃完过后,郭灵凌化出一个水壶,烧了点开水,喝了点。

  柳雪说:“你想得真周到,连水壶也带了出来。”

  “要不是,我有储物袋,谁愿意大包小包往外带,两手空空,最是快活。”

  “说得也是,我的东西要不是放在你那个储物戒指上,我今天也要累死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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