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一八章死刑前一天生病,救,还是不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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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毅知道前面一个救是赦免刘宗周,而后一个救是要不要救刘宗周。李毅点点头:“这个问题问的好。陈老,医生的天职就是救死扶伤。而法律的职能是惩恶,给受害者一个公道,给朗朗乾坤一个公道。医生的天职是对人,只要是人,伤病,医生都有义务医治,不管他是不是死囚。换句话说,死囚明天要处斩,今天晚上生病了,作为医生都要抢救回来,明天再次实行死刑。”
陈实功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理念,医生的天职,法律的职能,听上去感觉非常的有道理。但他还是忍不住的问道:“如果照摄政王您的说法,第二天死刑,晚上生病还要抢救的话,这浪费实在有点大了。这些资源不是用到那些平民百姓身上不是更好?”
李毅以前为这个问题,没有少在网站上争论。那时候,自己也和陈实功的想法一样,一个罪犯生病了,救不救都很快要死去,为什么要花费纳税人的钱,占用善良百姓的医疗费。
现在李毅坐在摄政王这个位置上想这个问题。其实这根本不是问题,因为本身就就是一个悖论。因为社会的基础,法律的基础就是相对公平。罪犯生病,要医治,本身就是相对公平中的一个体现。因为在执行死刑之前,他拥有生存权,他生病就要被医治,这和他死刑没有一点关系。
另外,罪犯明天要行刑,今天生病就不给医治。那会不会出现罪犯2天就后就要行,生病了就不给治疗。那会不会延伸到7天,1个月,一年,甚至是只要是犯罪就不给治疗呢?
这种可能行非常的高,因为人大部分时候都是非理性的,只凭好恶来判断一件事情,不管他有没有理。就像后世的网络,有人调侃,网友定刑都是死刑起判。这从侧面反映,人都是只凭好恶来处理事情。
李毅想到这里,说道:“医生归医生,法律归法律。各有各的职责,各有各的准则。”
第五一八章死刑前一天生病,救,还是不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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